各区县经信委(产促局、发改委)、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根据《北京市支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2012年度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支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使用指南》(以下简称“2012年资金使用指南”,已在市经信委网站公布)、《北京市支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资金管理实施细则》、《北京市支持小企业创业基地资金管理实施细则》、《北京市认定企业技术中心项目补助政策实施细则》等有关办法,拟开展2013年第四批中小企业专项资金项目的申报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总体要求
此批资金拟重点支持的领域和方向、支持方式和标准、申报条件、项目管理程序、申报材料等,请严格按照“2012年资金使用指南”执行,要求项目具备评审条件,对不符合条件的项目不得推荐。
二、具体安排
1、所有项目均需网上申报和推荐,未经网上申报和推荐的项目将不予受理,请各区县对项目严格进行审查,正式行文推荐并要求对项目进行优先级排序。各区县推荐项目由各处室审查筛选后委托评审,评审成功率将作为该区县下批项目推荐数量和额度的平衡依据。
2、请各区县于2013年8月9日(周五)前完成本次项目的推荐工作,将推荐材料一式两份上报到市经信委规划布局处。推荐函格式要求详见附件,推荐项目汇总表要求从“市经信委专项资金管理系统---批次查询”中导出打印。
(联系人:王佳、刘维亮,联系电话:57587529、57587527)
电子邮箱: liuweiliang@bjeit.gov.cn
详见: http://bjzxzj.bjeit.gov.cn/
2013年7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