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经信委通知:2014年度北京市软件检测机构入围评审公告
时间: 2014-02-08

根据《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落实软件产品增值税政策相关的软件检测机构认可管理办法》(京经信委发〔2011140),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将组织专家对符合认可申报条件、提出认可申请的软件检测机构进行入围评审,现将2014年度软件检测机构入围评审工作安排公告如下:
  一、本年度申请入围评审的条件
  1. 在北京市注册成立的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
  2. 优先选择企业法人单位和纳入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的企业(统计代码为65)
  3. 按照国家有关认证认可的规定取得中国计量认证(CMA)资质认定;
  4. 具有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CNAS)认可的软件检测能力;
  5. 检测机构具备必要的软硬件设备和用例库,具备专业测试工程师队伍;
  6. 使用正版软件和测试工具。
  二、评审流程
  1. 发布评审公告
  2014126日,通过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北京软件和信息服务交易所的官方网站发布2014年度北京市软件检测机构入围评审公告,开始接受入围评审申请。各软件检测机构下载并如实填写公告中的《软件产品登记检测机构评审申报书》。
  2. 举行公开答疑会
  2014214930,在北京软件和信息服务交易所(海淀区海淀南路甲21号中关村知识产权大厦A座二层)第一会议室举行公开答疑会。就《软件产品登记检测机构评审申报书》中的具体内容对所有申请参加评审的软件检测机构进行答疑。答疑会接受市经济信息化委监察处全程监督。
  3. 接收《软件产品登记检测机构评审申报书》
  截止2014220日上午10:00,停止接收《软件产品登记检测机构评审申报书》及相关资料。所有软件检测机构提交的《软件产品登记检测机构评审申报书》送审资料必须按规定填写、逐页加盖公章并密封,送达北京软件和信息服务交易所。未按时送达或资料未按要求密封者,一律取消评审资格。
  4. 专家评审
  2014220日上午10:00现场拆封申报文件后,评审专家组开始审阅软件检测机构提供的资料对软件检测机构进行评审。
  评审专家组成员7名,由市经济信息化委从北京市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评审活动由市经济信息化委监察处现场监督,评审过程全程录像。
  5. 提交评审结果
  2014220日专家评审结束后,评审委员会形成评分排序表,作为评审结果,经专家签字并加盖北京软件和信息服务交易所公章后,上报市经济信息化委。
  特此公告。
  联系人:朱学博、潘登
  联系电话:6113601063161257587516
  传真:010-61136011
  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4126

详见:http://www.bjeit.gov.cn/rjyxxfwy/tzgg/201401/t20140126_31586.htm


联系我们